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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用品官司含羞夭折

1999-12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姚晓敏

上海市的李先生在某家性用品专卖店买了一个仿女性塑胶吹气娃娃,可使用不到半年就漏了气,修理了三次仍无法使用。他愤而诉诸卢湾区人民法院,指出此产品是伪劣产品,要求退货赔偿。而专卖店则称是李先生使用不当所致,商家与厂家已尽了维修的义务。案件受理后,李先生却又因怕个人生活隐私被宣扬而撤诉。

据了解,几乎所有的性商品消费者逢此遭遇,都会自认倒霉,斗胆去消协“闹一闹”的消费者微乎其微。

性商品的零投诉并不意味着性商品没有问题。卢湾区法院的法官在调查中发现,塑胶娃娃有没有质量问题,既没有专门检测的机构和可供参考的统一标准来鉴定,也缺乏专门部门对性保健用品的生产质量、使用功能等进行监督。在这种状态下,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证。另一方面,消费者害怕暴露隐私也给生产厂商壮了胆,助长了市场的混乱。

有关人士指出,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是关键。但在目前国情下,性用品的投诉是否可以通过特殊途径?文字材料是否可以视为“秘密文档”?厂商与销售商是否可以承担保密义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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